依据《中国恶性肿瘤日间诊疗专家共识(2022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结合医院、科室临床诊疗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日间放化疗服务适用范围:
1.收治标准
进行日间治疗的患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经过专科医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日间治疗。
(1)排除诊疗相关禁忌证,诊疗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2)无严重的合并症(如合并其他疾病,日间治疗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重要器官(如心、脑、肝、肺、肾、骨髓)功能良好;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功能状态评分 ≤2 分,生活可自理;
(4)年龄 ≤75 岁(在具体执行中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5)各项化验检查及其他辅助检查结果符合相关诊疗基本要求;
(6)治疗方案便于日间操作,药物输注时间 ≤8 h,不良反应可控;
(7)患者意识清楚,能正确理解诊疗方案,依从性好,能按时就诊及随访;
(8)有畅通的通讯方式及应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9)根据病情需要决定陪护的必要性。
2.排除标准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患者,不应收治。
(1)合并严重并发症(包括需外科协助治疗的并发症)和(或)感染发热期间的患者;
(2)依从差、沟通能力差,不能充分配合的患者;
(3)生活不能自理,且无良好护理能力陪护人员的患者;
(4)有严重精神疾病或认知障碍的患者;
(5)主诊医师评估需要密切留观的患者;
(6)患者办理入住日间病房手续后,血生化等检验、检查结果不符合日间诊疗标准的,宜终止日间诊疗,及时办理转诊或出院至相关专科治疗。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