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医院业务工作需要,我院拟遴选常用办公物资供应商,欢迎具备供应能力且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遴选常用办公物资供应商
遴选数量:1-2家
二、配送数量、配送地点:按医院需要配送,配送地点为油房街院区、南津路院区、富源路院区、河东院区
三、服务期限:3年(合同每年签订,经医院相关部门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产品名目及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资:
办公用品:中性笔、中性芯,各种规格记号笔、铅笔、签字笔,墨水、台笔、各种规格电池,各种规格记事本、笔记本、软抄、账本、订书机、订书针、抽杆夹、档案盒、资料册、荣誉证书、文件夹、文件袋、口缺纸、铆管等,取钉器,剪刀、双面胶、封口胶、凭证盒子(封面)、锁针、防水卡、胶水、白板、计算器、秒表、信封、印台、印泥、胶圈等。
其他物资:木浆纸、卷筒纸、擦手纸、抽取纸、一次性洁面巾、蜡疗袋、一次性盆子、一次性痰盂、各种规格水瓶、塑料手套、保鲜膜、脚踏式垃圾桶、弹盖式垃圾桶,各规格医疗废物垃圾桶、医疗废物锐器盒,室外分类垃圾桶、高级不锈钢垃圾桶、、警示牌、洗衣粉、医疗废物扎带、扫把、定制纸杯、医疗废物警示标志等。
产品要求: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所供物资性价比优。
五、服务要求
1、货品质量优,保障医院业务需要;2、供应商须常规配备物资(有库房、有备货),7*24小时服务在线,紧急物资30分钟送达医院,一般常用物资不超过24小时供货,定制物品10个工作日内供货;3、物资使用出现故障,2小时内响应并达到现场解决;4、负责物品安装,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物品的售后服务,质保期后按成本收取更换的配件费用。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提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此项目所必需的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的服务;
5、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报名提交的资料
1、响应函及廉洁承诺函;
2、报价单(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办公用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及价格明细);
3、产品目录及产品资质证明,产品价格佐证资料;
4、供应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库房及备库印证资料等)及业绩介绍;
6、配送服务方案;
7、供应商近三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缴纳税收凭证,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的业绩和缴纳税收凭证;
8、信用证明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印证资料;
9、法定责任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责任人授权书原件;
10、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11、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及产品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请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的特点,参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成册,封面为遴选响应文件一式叁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密封,资料的规范性作为遴选的依据之一。
七、报名时间及递交资料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前,逾期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可现场投递资料,也可将资料邮寄至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现场递交或邮寄资料地址: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油房街22号)。
响应院内遴选采购的供应商另须将基本信息(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至医院采购科邮箱2803814277@qq.com
八、遴选时间:请关注采购科邮箱或另行通知
联系人:严老师 咨询电话:0825-2213572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