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二、项目需求
(一)解答医院所涉及法律事务咨询,提供律师意见;
(二)协助医院草拟、审查或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和其他法律行为文件;
(三)接受医院委托,代理医院参与纠纷的调解、仲裁、非诉讼和诉讼活动,协助医院解决纠纷;
(四)向医院提供法律信息,就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进行可行性论证、风险预测,为医院决策当法律参谋;
(五)协助医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善管理,促进医院依法管理;
(六)参与医院的重要合同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订谈判方案;
(七)接受医院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必须认真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二)对工作中接触到的医院信息有保密义务。
(三)能根据医院需要及时到场参与解决突发事件,包括节假日以及工作日的非工作时间。
四、工作方式
采取不定期上门服务及医院有事临时约请相结合的方式。
五、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情况;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证书》,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了解、熟悉医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
(六)户籍或长居地为遂宁市、执业地点在遂宁市的优先;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需递交的资料
(一)响应函;
(二)报价表(项目明细和总价);
(三)服务方案;
(四)项目实施人员情况及资质
(五)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七)提供不低于二家的近年同类项目证明和价格佐证复印件;
(八)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料。
七、递交资料注意事项
(一)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相应人员或律师事务所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装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资料的规范性作为采购的依据之一。
八、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院内采购会之前,逾期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九、采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8年7月20上午10点
地点: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油房街22号门诊楼7楼)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1357
备注:如此次采购会价格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本次院内采购会仅作为此项目的市场调查。
特此公告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