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总体要求,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61)及遂卫办发[2014]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及受援医院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充分发挥城市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积极为城乡广大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了以业务副院长廖鸿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医务科)负责落实与实施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医务科,专门负责制定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计划与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内容和方式
(一)人员派驻
1.根据《四川省2013年卫生系统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及川卫办发[2014]61)及遂卫办发[2014]82号文件精神,我院与米易县卫生局及各对口乡镇卫生院取道联系。并根据各受援卫生院的需求及我院实际,选派拟晋职称的中高级职称的医技人员参加,在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米易县对口支援采取每6个月一轮换,派驻时间是每年3月至9月上旬,9月上旬至次年2月。本市乡镇卫生院拟晋正高人员每人支援时间为3个月,拟晋副高人员每人支援时间为6个月。
2.派出人员接受受援医院的安排,全程参与与受援医院的医疗工作,日常监管由受援医院负责。
3.下派人员因病因事请假,按相关规定向受援医院请假,并在工作日志上记录,对未请假或虽然请假但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并与职称晋升及医师定期考核挂钩。
4.下派人员下派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绩效工资(奖金)由医院按所在科室奖金发放。支援结束医院根据下派人员考核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给予适当补助。
(二)临床诊疗下派人员
派驻医务人员要参加受援医院的临床诊疗工作,承担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要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医院的技术水平。
(三)技术支援
主要由下派人员在下派期间开展,根据受援医院的需求,将米易县的外科、内科、麻醉、康复、医学影像、护理管理进行重点帮扶,对安居区三家卫生院的康复,北固卫生院的妇产、医疗管理,三凤卫生院的儿科,吉祥卫生院的内科、唐家乡卫生院的内科、医学影像,横山卫生院的外科、护理,磨溪卫生院的外科等进行重点帮扶。
同时我院将组织专家巡讲,把我院的继教项目分别传授给各乡镇卫生院,以不断提高其技术水平及服务、管理能力。
(四)进修培训
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求,免费接收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到本院进修学习,同时利用医院与华西医院的网络平台,免费接受对口支援医院的医务人员来院参加华西远程教学,必要时在我院对员工进行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时邀请受援医院人员参加。本年度拟接收每家医院1—2人(含医疗、护理、管理、医技等)来本院进修,时间为6-12月。
(五)巡回医疗
医院派驻人员积极参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巡回医疗和流动医疗工作,扩大对口支援工作的受益面。
(六)远程会诊
与受援医院一起,积极创造条件,采取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开展远程会诊、培训,丰富对口支援工作的形式,提高工作效率。
(七)管理输出
根据对方医院要求,可以派管理人员到对方医院管理岗位工作,把成熟的管理经验输出到受援医院,同时也加强对口支援双方的沟通协调。科学制定和完善医院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及推动各项制度执行落实等。
(八)实物捐赠
根据医院实际,支援期内以实物或经费支持的方式,帮助受援医院改善硬件设施、设备配置,以提高受援医院医疗服务条件和诊疗能力,方便当地群众看病就医。
(九)推进医改
帮助受援单位认真领会国家和省有关医改政策,推动受援医院完成各项医院改革任务。
四、工作管理
对口支援作为医改重要工作措施,医院领导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在实施期间对派驻人员进行日常监管和考核(拟定每年不少于一次现场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年度工作量、医德医风、连续工作时间、病员群众反应、科室负责人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等,并按照卫生部要求会同受援医院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卫生厅报送相关工作信息表。
五、目标考核
年度对口支援工作结束时,受援医院能达到以下要求:
1.对口支援工作协议确定的各项目标全部完成。
2.受援医院年诊疗量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3.在受援医院条件允许情况下开展适宜新技术。
4.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对口支援工作满意度每年均达到90%以上。
5.会同受援医院向所在地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工作信息。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