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党委委员、副院长贾小江带队对高新院区在建工地进行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各项目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汛期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贾小江要求建设办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文件精神逐一排查隐患,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及各项安全措施,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定人、定点、定时、定责“四定”原则落实整改。做到每周有检查、隐患有台帐、整改有记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座谈传达文件精神现场督查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