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非在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热爱护理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庄,身高158cm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其他条件(符合以下三项之一者均可)
1.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取得三级综合性医院相应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
3.在三级综合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1年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查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 、应聘须知
(一)提交材料
1.《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下载);
2.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
3.往届毕业生提供(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在学信网注册并打印)、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三级综合性医院相应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有“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4.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PDF格式):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提供的证明(要求加盖本校相关部门鲜章);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于2021年3月3日~3月12日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发至邮箱187176246@qq.com,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例:应聘护理岗位王XX)。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保证报名材料真实可信,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关注我院官网通知人事招聘栏信息
四、考试、体检和录用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试岗三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结束后,按参加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100名人员入围面试。进入试岗考核人员比例根据面试人员的数量由医院研究决定。试岗考核时间为2周,试岗考核期间不享受任何经济待遇。心理测试于资格审查当天进行,费用自理。
(二)体检 试岗考核期满后,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由我院体检科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2021年应届毕业生于毕业后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
(三)录用
1.往届毕业生:体检合格者被医院录取,签订协议
2.2021年应届毕业生:与医院签订三方协议。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医院将不予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文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1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