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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级职工医疗保险病人住院须知
时间:2018-10-24  作者:医保办  来源: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入院办理:

  1、本市级职工基本医疗住院病人请于入院两天内带医保卡及住院卡到医保审核审窗口刷卡登记。

  2、异地病人请携带医保卡(一卡通)及住院卡,到医保审核窗口刷卡登记。

  3、本市级的外伤病人入院后填写各个地方要求的《外伤病人申报表》并复印入院记录,在24小时之内交到所属医保审核窗口审核。

  4、异地医保外伤病人入院后立即填好《外伤病人申报表》,复印入院记录后把资料传真到当地医保局备案,待医保局审核通过后到医院医保审核窗口刷卡登记。

  出院办理:

  病人在住院科室开《出院病情证明书》和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到医院出院窗口办理结算。

  报销费用计算方式:

  1、本市级职工

  在职报销金额=(总费用-起付标准-个人全自费-特种自付)×84%

  退休报销金额=(总费用-起付标准-个人全自费-特种自付)×89%

  基本医疗封顶线每人200000元/年,在职起付标准为500元人民币,退休起付标准为400元人民币,同一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递减100元,最低降至200元,已确诊的大病病人一年度内只付一次起付标准(需要病人自己携相关确诊报告资料单向医保局提出申请,并将已批准的审批表提供给医院)。

  2、阿坝州

  在职报销金额=(总费用-起付标准-个人全自费-特种自付)×87%

  退休报销金额=(总费用-起付标准-个人全自费-特种自付)×90%

  3、异地医保报销比率按各地医保政策报销。具体政策需咨询各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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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房急救:0825-2213919 河东急救:0825-221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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