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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时间:2018-09-17  作者:医保办  来源: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1、病人入院登记需携带那些材料?

  答:(1)城乡居民医保需提供病人参保发票、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把复印件交到医保窗口登记。(2)职工医保需携带医保卡到医保窗口刷卡登记医保。

  2、购买城乡居民保险发票丢失了怎么处理?

  答:到购买发票的社区(村上)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上)复印发票底联后到医保局盖鲜章。

  3、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1)职工医保在职病人:起付线500,报销比例为84%;退休病人:起付线400,报销比例89%。

  (2)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500,购买180元的报销比例为65%;购买300元的报销比例为70%。

  4、异地医保卡在我院可以用吗?

  答:门诊一律不能使用。住院病人目前仅限四川省内职工医保,并且符合备案条件的病人才能在我院直接刷卡报销。

  5、异地城乡居民保险病人能否在我院直接报销?

  答:异地城乡居民保险病人目前暂不能在我院直接报销,需回当地按照当地的报销政策执行。

  6、哪些情况可减免参保病人住院门槛费?

  答:大病病人,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病人住院,当年住院只收取第一次住院门槛费,从第二次住院开始不收取门槛费,但前提条件必需先到当地医保局申请免除门槛费。

  7、同时购买了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保险的病人,是否可以同时报销?

  答:不能同时报销。只能选取一种医保报销。

  8、城乡居民保险病人网上无参保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属船山区的参保病人,需携带参保发票,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船山区医保局进行登记。

  属安居区和大英县的参保病人,由我院医保工作人员将参保信息发送给医保局进行登记。

  属蓬溪县的参保病人,直接电话联系(电话:5434158)社保局登记。

  属射洪县的参保病人,可以电话联系社保局处理(电话:6624841),或者回当地便民服务点进行登记。

  9、转诊(转院)病人该如何收取门槛费?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1)下级转上级医院的病人,按上级医院的起付标准补差,下级医院收了多少门槛费,上级医院就减免多少门槛费。病人需提供下级医院的转诊单和医疗保险住院费审报清单。

  (2)上级医院转下级医院的病人,免收门槛费,并且报销比例提高5%。病人需提供上级医院的结算发票、出院病情证明和医疗保险费审报清单。

  10、“保胎”治疗的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答:医保局规定,实施“保胎”治疗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1、哪些外伤情况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答:不予报销的外伤住院有:工伤、打架、斗殴、酗酒、自伤 、自残、自杀、吸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有第三方责任人造成的意外伤害。’

  12、有五保、低保、优抚对象的病人是否可以多报销住院费用?

  答:不能多报。我院只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有五保、低保、优抚对象的病人只能在当地民政部门报销剩下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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