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院医保审核和出院医保结算
█入院医保登记
病人办理入院后1到3天内请将下列1、2、3项手续根据自己情况交医院医保结算中心处登记。
1.2018年城乡居民保险缴费收据第二联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户口簿户主页及病人页复印件一份,若结帐人非病人本人则需要同时提供结帐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蓬溪城乡居民保险属于五保户病人的,必须同时提供当地乡镇卫生院转院证明及民政救助申请表才能住院报销。
船山区城乡居民属于经开区的五保户病人,须提供《网上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申请表》和当地乡镇卫生院的转诊单、五保证复印件一份。
3.属于外伤住院的病人,必须按照各个地方的政策执行。
船山区:填写外伤核查表,按照核查表上面的要求认真填写,写明事件的经过及有无第三方赔付,并把外伤病例复印件一起交医保办存放,由医保局负责核查外伤真实情况后方可报销医疗费用。
安居区:填写外伤表《安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责任鉴定申报表》,根据表的内容认真填写,填好后交由医保办审核。
蓬溪县:填写外伤核查表,写明事件的经过及有无第三方赔付后由村及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外伤情况存在疑问的,必须经由医保局最后审核通过才能报销。存在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一律不纳入报销范围。
大英县和射洪县:填好外伤核查表后交由当地医保局负责审核。
█出院医保结算
出院病人开具病情证明书及住院病人费用结算单到出院处结算。
二、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城乡居民保险报销情况
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500元。
报销比例:购买180元档次的报销比例为65%,购买300元档次报销比例为70%。儿童及未成年人购买180元档次的可按照300元档次报销医疗费用。
报销封顶线: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报销封顶线均为210000元/年。
三、病人参合发票遗失的补救措施
船山区:请于当地购买医疗保险处出证明或者复印底联,然后到船山区医保局盖章
安居区:请于当地购买医疗保险处出证明,并到当地乡镇卫生院或者医保局盖章
蓬溪县:请于当地购买新农合处复印底单,并加盖当地乡、镇财政所公章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大英、射洪县:于当地购买医疗保险处复印底联,并盖社保局公章。
四、特殊事项
●符合国家医疗服务项目及物价收费标准的各种检查、治疗费用和医疗用植入材料,按《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准予部分支付费用和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标准报销。
●经国家确定的符合住院要求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但未按中医理疗规范操作和与主要疾病诊断无关的中医理疗项目均不纳入城乡居民医疗报销范围。
●药品报销范围:按《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标准报销。药物分甲类和乙类,甲类全部纳入报销范围,乙类先自付一定比例后纳入报销范围,丙类全部不纳入报销范围,除特殊调整药物除外。
●部份重大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的住院费用,住院次数,个人自付达到一定金额时,医保系统会自动报销大病医疗补助金额。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继续随母亲报销医疗费用,新生儿补偿金额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达到一人最高封顶线。
●部份特殊住院病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参合患儿按相关文件执行,未经市中心医院检查转诊自行到上级医院治疗的医药费用按一般住院病人报付标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