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安居区医保局通知,自2018年8月8日起,属安居区外伤病人的外伤审核流程不再按照之前的程序审核,起用新的审核流程。审核注意事项如下。
一、外伤病人住院,参保病员或家属根据受伤原因详细填写《安居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责任鉴定申报表》如:受伤地点、原因,如有欺骗隐瞒事实,医保也将不纳入报销。特别强调申报表上的承诺事项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在本院发生的外伤都填写此表,医院栏内容要完善签字盖章。
二、医生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问题的外伤住院资料,需把相关外伤住院资料(包括申报表,病历、120接诊记录、110接警记录以及能佐证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材料)一并提供交由医保办, 并由医保办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联系电话:8665969,8669969)医保局稽核股工作人员与其接洽,医保局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登记后期方便跟进,待医保局稽核股审核后,通知医院医保办是否符合医保报销政策,不符合报销的医保局一并告知医院原因,符合政策报销的,医保局先通知医保办再通知参保病员到医院报账。并且告知参保病员或家属外伤调查需要一定的时间,待医保局通知医院后再通知参保病员。不再让参保病员或家属亲自到医保局审核,优化外伤报销审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