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填写简历、个人履历等个人信息相关的表格时,在“政治面貌”栏目中,有些朋友认为自己既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民主党派人士,并且自己有一定的文化学历,就自然而然的认为自己是“无党派人士”。其实,这是不一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局发布“政治面貌代码GB/T 4762-1984”(Codes for political affiliation)。无党派民主人士,又称为无党派人士,代码为12。是国家标准认可的13类政治面貌之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布),无党派人士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没有参加任何政党。这是无党派人士的首要条件。
第二,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无党派人士虽无党派,但是有承担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愿望,并具备一定的能力。
第三,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无党派人士需要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对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贡献。
第四,无党派人士的主体是知识分子。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
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政党协商。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医技其他方面的协商。
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国内考察调研医技重要外事活动,根据统一工作安排和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无党派人士参加。
那么,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是否就可以是无党派人士了?
答案:并不是。
想要成为无党派人士,必须具备以上四个条件,同时,需要市级以上统战部门认定!
接下来,向大家介绍一下无党派人士的简要历史[1]:
无党派人士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发展形成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般称无党无派的知名人士为社会贤达。如1946年召开的旧政协会议,就有九位代表是以“社会贤达”的身份出席的。
1948年,郭沫若等无党派知名人士在致电毛泽东同志,以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号召的时候,为了与以往的社会贤达相区别,最先使用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1949年,新政协会议还专门设立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由于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个具有特定含义的历史概念,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老一代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减少,新一代无党派人士的出现,形成了多种称谓并存的局面。除了继续沿用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以外,主要有无党派人士、无党派爱国人士、无党派知名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等称谓。
2000年中共中央统战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正式规范了对无党派人士的称谓,明确对无党无派人士群体称无党派人士,对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称无党派代表人士。2004年,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也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改称无党派人士界别。2005年《意见》在此基础上作出进一步明确界定,即“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条例》将无党派人士定义完善为“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1]引自:威海统一战线《统战百科——无党派人士的概念及历史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