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
1.在室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均需穿戴齐整统一的志愿者服装,在室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可根据天气选择穿戴统一服装或佩戴胸卡标识;
2.所有志愿者在被问询时均称是工作之外进行志愿服务活动;
3.窗口单位、公共文化设施、公园、广场、景区等相关单位,如未专门建立志愿服务站点,除需设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以外还需找一个单独的房间作为该单位的志愿服务站点,并在站点内按下文要求配齐相关设备设施;另在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处需张贴志愿服务项目公示牌,并注明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的具体位置;
4.窗口单位、公共文化设施、公园、广场、景区等相关单位,每天确保有专人(人数按下文具体要求)进行志愿服务;
5.在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处不便张贴志愿服务相关规章制度的单位,须在该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内将制度张贴上墙。
一、社区志愿服务站
(一)建设标准
(二)负责单位
船山区、安居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分别负责各辖区内所有社区
(三)相关要求
1、有固定场所并清晰挂有“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标识标牌;
2、每天有专人穿戴志愿服务服装到岗到位;
3、志愿者管理制度必须上墙;
4、制作志愿服务活动安排公示牌,每天实时更新;
5、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点并按要求在点位摆放相关宣传手册、问卷调查等物件;
6、要建立“七个一”公示牌;
7、补齐《志愿活动开展情况表》及相关记录;
8、组建三支以上社区志愿服务队并能提供《队员花名册》和《服务登记表》;
9、需提供的标识标牌、制度、活动记录表、问卷调查表等相关物件样本请参照遂创文指〔2016〕14号。
二、窗口单位、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
(一)建设标准
(二)负责单位
市文广新局负责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科技馆;
市民政局负责烈士陵园纪念馆;
团市委负责市少年宫;
市政府办负责市政务大厅;
市卫计委负责市级医院;
市交运局负责市长途汽车客运站;
国开区负责火车站;
船山区、安居区、经开区、河东新区负责各自辖区内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政务大厅、医院、长途汽车客运站。
(三)相关要求
1、有固定场所并清晰挂有“XX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标识标牌,配有硬件设施“五个一”;
2、每天有专人穿戴志愿服务服装或佩戴志愿者胸卡到岗到位;
3、志愿者管理制度必须上墙;
4、制作志愿服务活动安排公示牌(三个以上项目),重点关注业务咨询、文明劝导、秩序维护等项目并每天实时更新;
5、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点并按要求在点位摆放相关宣传手册、问卷调查等物件;
6、要建立便民服务“六个一”公示牌;
7、补齐《志愿活动开展情况表》及相关记录;
8、组建一支以上志愿服务队并能提供《队员花名册》和《服务登记表》;
9、各公共文化设施和窗口单位根据自身特色可拟订更多的特色化、专业化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并配套相关志愿服务设施;
10、需提供的标识标牌、制度、活动记录表、问卷调查表等相关物件样本请参照遂创文指〔2016〕14号。
三、公园、广场、景区志愿服务站
(一)建设标准
(二)负责单位
市旅游局负责景区;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配合辖区(船山区、安居区、经开区、河东新区)负责公园、广场;
(三)相关要求
1、有固定场所并清晰挂有“XX公园/广场/景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标识标牌,配有硬件设施“八个一”;
2、每天有至少两人以上专(兼)职志愿服务工作者穿戴志愿服务服装或佩戴志愿者胸卡到岗到位;
3、志愿者管理制度必须上墙;
4、制作志愿服务活动安排公示牌(六个以上项目)重点关注爱心义诊、法律咨询、文明劝导、秩序维护等项目并每天实时更新;
5、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点并按要求在点位摆放相关宣传手册、问卷调查等物件;
6、要建立便民服务“八个一”公示牌;
7、补齐《志愿活动开展情况表》及相关记录;
8、组建五支以上志愿服务队并能提供《队员花名册》和《服务登记表》;
9、各公园、广场、景区根据自身特色可拟订更多的特色化、专业化志愿服务活动并配套相关志愿服务项目;
10、需提供的标识标牌、制度、活动记录表、问卷调查表等相关物件样本请参照遂创文指〔2016〕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