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信息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有服务保障能力的服务商参加。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信息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限价
采购限价6万元(一年)
三、项目概况:
负责医院三个院区的打印机、电脑、网络设备及其他信息设备维修工作;因工作量不确定,实际工作量以双方签订的维修清单为准。
(一)服务要求:
1、维修范围为医院三个院区约1000台计算机、450台打印机、8台复印机、其他医用平板、PDA、诊室呼叫等信息设备若干。
2、维修服务商须在接到故障报修后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如有其他原因不能保证按时到达,应向甲方说明理由,并最迟不能超过1个工作日。
3、对无法现场修复的,故障设备可带回服务商或发回原厂维修,维修时间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其中打印类设备服务商应为医院方提供备用机。
4、除耗材正常损耗外,同一故障维修后须提供至少3个月的保修期。
5、服务商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认证授权资质,例如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的授权服务资质。
6、如需更换耗材配件,更换的耗材配件必须是原装配件或其他有正规品牌的耗材配件。
7、每次维修都要求有相关完工照片资料和医院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和归口管理部门人员签字确认凭证,以上两项将作为付款结算凭证的附件。
8、维修费包括所有的检测、人工及设备更换配件费用,不收取其它费用。维修费用应本着节约原则
9、如设备仍在保修期内,送修服务的设备由服务商送至维修站并取回,上门维修服务的设备由医院管理部门联系售后。
10、服务商需与医院签订保密协议及廉洁供销协议,在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需遵守医院相关规定、制度,不得复制或泄露医院的任何信息,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考核方式
1、服务费用支付时间:每月服务商提交相应的完工照片资料、凭证清单、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后,2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2、医院每年对服务商进行至少两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医院有权中止服务并要求支付不超过本项目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附件1:维修服务清单
备注:所有费用均包含检测、人工及配件费用;其他未在清单内的维修及配件由服务商与医院管理部门协商,以不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提供。
附件2:考核表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五、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
2、廉洁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价表(包含项目单价);
5、企业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法人签字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复印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料;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递交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1、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公司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三份),装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采购方式
1、采用院内磋商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格或政府采购限价,采购会仅作为市场调查和信息征集,医院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采购。
八、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1月07日17:3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需将报名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至医院采购科邮箱2803814277@qq.com,资料于项目采购会时提交。未到现场视为放弃。
九、采购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具体采购时间通过原报名邮箱另行通知
地点: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问陶路2号)
采购科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13572
咨询时间:0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