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清掏、处理和化学性废物(含汞)及其他危险性废物转运、处理服务项目。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有服务保障能力的服务商参加遴选。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清掏、处理和化学性废物及其他危险性废物转运、处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限价
采购限价23万元/1年
三、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的淤泥属危险性废物,按照国家环保规范要求,危险性废物需交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清掏、转运、处理,并出具电子转运联单。
我院三个院区污水处理站及周边化粪池淤泥清掏处理1年进行2次,污水处理站格栅机清掏需每周一次。
其他危险性废物(包含实验室废液、化学性废液(部分含汞)、COD废液、活性炭废物、水银温度计、石蜡(含二甲苯)等一切医院产生的危险性废物)进行转运、处理并出具电子转运联单。其他危险性废物总量不超过500公斤。超过500公斤的负责转运暂时储存,纳入到下年处理。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HW01、29、49等)。
五、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
2.廉洁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价表(包含项目单价);
5.企业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签字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复印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料。
六、递交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1.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公司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三份),装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七、采购方式
1.采用院内磋商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格或政府采购限价,采购会仅作为市场调查和信息征集,医院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采购。
八、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07日18:0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需将报名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至医院采购科邮箱2803814277@qq.com,资料于项目采购会时提交。未到现场视为放弃。
九、采购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采购邮箱另行通知
地点: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问陶路2号)
采购科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13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