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审计工作和内控管理,防范风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院近期拟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委托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我院2017年财务报告等项目进行审计,现对本项目组织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审计服务项目
二、审计内容及要求
(一)医院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审计重点和范围:对2017年财务报表、会计凭证、有关实物的审查,复核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完整;核对报表数据与对应的账户余额、发生额是否一致,是否做到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审查财务报表、会计核算是否遵循《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审查、分析有关财务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审计时间:6-7月,7月底前出具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管理审计
审计重点和范围:对医院和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医院是否建立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是否在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开展内部控制。审查各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各部门管理流程合理性、效益性、安全性、全面性,是否建立内部制约措施;各部门执行制度及内部监管情况,是否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风险防控。
审计时间:8月-9月,9月底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审计重点和范围:对2017年度财政拨款进行审计,必要时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审计有关财政拨款批文,医院财政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及制度建设;财政拨款项目的确定及预算、采购实施情况,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有关合同及执行情况,标的验收情况;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进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评价。审计金额550万余。
审计时间:7-8月,8月底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四)基建审计
审计重点和范围:对2017年以来每一项基本建设、装饰装修、维修维护项目进行审计。项目立项申请、论证、立项、审批、预算情况;招投标情况、工程量清单;合同管理、项目实施、验收、结算等情况。审计项目9个、审计金额380万余。
审计时间:全年,根据相关部门提供项目工程,即报即审,根据实际审计工程量计算审计费。
(五)后勤外包服务审计。
审计重点和范围:对医院正在合作的合作对象在合同期内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病房用品洗涤、卫生保洁、安保、绿化、水电运行、空调、电梯维修保养、车辆运行管理情况;外包服务招标、合同签订情况;相关服务公司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合同履行及工程考核、评价、付款情况。必要时可以延伸到以前年度。审计金额400万元左右。
审计时间:9-10月,10月底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充足的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医院审计需求;
4、熟悉《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5、了解医疗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方面规章制度;
6、接受医院内部审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和质量检查;
7、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
8、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情况;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
2、廉洁承诺书;
3、项目报价单(每项审计报价和总价报价单);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等);
5、派出的本项目审计组符合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审计实施方案;
7、本单位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8、提交近3年内不少于3家类似审计项目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1、请供应商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资料的规范性作为采购的依据之一。
2、本项目接受联合报名。
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响应报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报名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响应采购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采购的一切事务。
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所有供应商进行不低于2轮的报价和磋商。
4、如院内采购会采购项目总价高于政府采购限价,此次采购会仅作为市场调查和信息征集,医院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采购。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院内采购会之前,逾期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五、采购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5下午3点30分,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油房街22号门诊楼7楼)
联系人:范老师咨询联系电话:0825-2213572
监督部门:监察室
特此公告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2018年5月29日